四川第四部地方性流域法规岷江流域立法工
四川在线记者殷鹏
10月16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该厅组织召开岷江流域立法工作启动座谈会。这标志着继沱江、嘉陵江、赤水河之后,岷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作为四川省第四部地方性流域法规正式拉开序幕。
岷江流域是我省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腹地,以全省9%的国土面积支撑全省20%的人口和36%的GDP,并每年将三分之一的水资源补给沱江,其水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全省水生态安全。
然而,近年来岷江流域正面临一些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
比如,岷江上游水资源量逐年减少、水电无序开发、水生生物多样性受损,枯水期调蓄能力减弱;中游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过快、环境基础设施不匹配、水环境承载力明显超载;下游化工企业和工业园区沿江分布多,污染物排放种类多、总量大,环境风险压力有增无减。面临这些突出的问题,岷江亟待一部完整系统的法律来助推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议认为,开展流域立法是依法治理的客观需要,要结合岷江流域实际问题,建设性、针对性地进行立法顶层设计,增强法律适应性、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助推流域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开展流域立法是精准治理的现实需求,要从源头控制、协同共治、系统防治等角度来开展流域整治,健全环境空间管控、严格环境准入,建立跨界协同管理、构建环境多元共治,弥补上位法的不足;开展流域立法是长效整治的有效途径,要针对岷江水系部分支流断流干涸、河湖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完整性指数等突出水生态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法律规定,推动岷江流域水生态得到持续的恢复和修复,整体提升流域生态安全水平。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乐晨表示,岷江立法是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尽快成立立法工作小组和起草小组,聚焦民生“痛点”,释放法治红利,增进民生福祉,构建岷江流域生态大保护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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