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护一江水共担一份责岷江流域82环
原创高俊峰吴程晨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
参会法官在岷江源宣誓
蜀国春与秋岷江朝夕流
滔滔岷江水滋养着巴蜀儿女
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岷江,是长江上游最大的一条支流
造就了泽被千古的都江堰
留下了奇异瑰丽的远古文明三星堆
作为生态文明司法守护者
全省三级法院在神圣的岷江发源地集体宣誓
以无我之境界
担时代之使命
为美丽四川画卷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9月29日,由四川高院主办,阿坝中院、松潘县法院承办的岷江流域“8+2”环境司法协作第二次会议在阿坝州松潘县举行。省法院副院长史红平出席会议并讲话。阿坝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白玛罗尔伍,阿坝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海,松潘县委副书记杨兴荣出席并致辞。乐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秉国,雅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彩君到场参加。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法院环资庭负责人、岷江流域8市中院环资审判工作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崇州市法院院长,阿坝州13县(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自强,沱江流域代表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斌应邀出席。
今年6月,在岷江流域“8+2”环境司法协作首次会议上,雅安、阿坝、甘孜、凉山、成都、眉山、乐山、宜宾8市(州)中院和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2家科研机构共同签署了《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8+2”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针对今年长江、黄河洪峰过境引发汛情及森林火灾频发的情况,我们将第二次会议的主题确定为交流探讨岷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及防汛涉灾相关法律问题,旨在贯彻落实岷江流域“8+2”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要求,及时掌握岷江流域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继续加强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岷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影响力;绷紧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安全,为守护好绿色家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史红平副院长总结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岷江流域的源头保护工作
岷江流域内各级法院将“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司法理贯穿到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理全过程、各方面;岷江流域上游法院要高度重视源头保护工作,加强与流域中下游法院的司法协作力度,共同打造民族团结、生态平衡、绿色发展的新局面。
要将自然灾害的法律应对纳入环境司法范畴,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环境事件的司法应对
要明确工作重点,将自然灾害的法律应对纳入环境司法的范畴;要统一工作部门,建议由环资庭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进行统筹管理;要理顺工作思路,加强对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环境、卫生事件司法应对策略的分析和研判,力争将自然灾害的司法应对工作打造成四川法院环境司法保护的又一闪亮名片。
要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制度、机制,切实推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要按照案件范围规定的要求,配套进行机构、人员和案件的调整;要严格执行公益诉讼案件由环资庭统一受理、统一审判的改革举措,特别是要对接好检察公益诉讼部门,共同提升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力度;要加大对生态环境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的研究,推动制定规范化意见的出台;要严格执行重大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提级管辖规定,中级法院要带头审理一批重大环资刑事案件,发挥示范效应;要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环境司法理念,由环资庭统筹开展生效判决中生态环境修复事项的执行,探索恢复性司法规范化实施的有效途径;要利用好环境技术协作单位的环境科学技术力量,建立完善咨询专家库及其运行机制,通过借智借力,进一步提升专门化审判水平。
白玛罗尔伍副书记在致辞中指出岷江发源于阿坝州松潘县岷山南麓,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支流,是阿坝州生命繁衍的源泉和绚烂文化的摇篮。近年来,阿坝州扎实推进岷江上游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开展全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构建“一屏四带、全域生态”发展新格局,取得了显著成绩。筑牢岷江上游生态屏障,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事关长远发展、事关民生大计,事关国家全局、阿坝州责无旁贷。阿坝州将以此会议为契机,以扎扎实实的行动保护好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奋力谱写美丽中国的阿坝篇章。
阿坝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海致辞
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脆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是对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考验,提高长江上游水源涵养能力,筑牢上游生态屏障,减轻中下游地区洪涝灾害,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近年来,阿坝州法院以“四圈四同”环资审判为抓手,将岷江上游森林植被、草原湿地、雪山冰川、河流湖泊、泥炭矿产、生物多样性作为阿坝生态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一体保护,打造了孙子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案等一批具有全省、全国性典型案例。阿坝法院将以本次协作会为契机,以扎扎实实的行动,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为岷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组织圈粉护航。
松潘县委副书记杨兴荣致辞
雅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钱怡汇报岷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第一次会议以来情况:
专题向省法院报送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8+2”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及前期相关情况的报告。牵头创刊《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8+2”司法协作专刊》,省法院熊焱常务副院长亲自为刊物题创刊词。雅安、成都、阿坝中院分别发布了辖区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雅安发布近年来典型环资案件10件,眉山发布典型案件7件。省法院发布的年度典型案例中成都入选3件,雅安入选2件。阿坝、眉山、成都、雅安与流域外的德阳、绵阳、广元获批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专门法庭,阿坝片区法庭率先完成挂牌,雅安片区法庭敲响专业司法保护的“第一槌”。
围绕岷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及防汛涉灾相关法律问题作交流发言
甘孜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云
受理环境资源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达97.60%;通过参与座谈、反馈意见、汇报等方式对《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补充规定》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法治宣传“三个课堂”作用,年以来,全州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发放环境资源类宣传资料余份。
凉山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张菊
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队伍、机制正在进一步配备、制定中;建议一是统一对同类案件的环境修复做法,二是加大对环境资源审判的重视,加强环境资源法官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三是完善法院内部纵向及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协调机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各部门力量的整合。
成都中院一级调研员黄玉春
顺利审结3件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督办案件;与市检察院会签印发《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公开发布10件典型案例,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水污染责任承担等作出社会指引;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模式,构筑司法共识,积极探索引入专家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眉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茜
眉山法院制作的微电影《渔祸》,获水利部河长办首届“守护美丽河湖”二等奖、最佳创意奖、获省委政法委网络类优秀新闻作品奖;洪雅县法院与当地公安、检察院联合发布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通告;在洪雅县玉屏山与洪雅检察院建立补种、补植基地,探索生态恢复的司法新机制。
乐山中院环资庭庭长傅晓兰
注重生态修复,在岷江河开展公益诉讼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注重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及时准确提出针对性、建设性的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加强法治宣传强化典型案例教育引领作用通过公开审判、发布重要新闻和典型案例等形式,以案说法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公众绿色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宜宾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邱柱华
与宜宾检察院联合出台环境公益诉讼审理指南,为推进恢复性司法,规范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流程,提高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水平提供制度保障。加大处罚打击力度,形成在全流域范围内,对非法采砂重拳打击的氛围。依法快速高质审理因汛致讼案件,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体现法律的温度。积极推进恢复性司法,维护岷江流域生态和谐。
崇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
率先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非诉和执行“四合一”机制改革,构筑预防、惩处、修复“三位一体”保护模式,探索出“1+1+4R”修复机制等多项改革经验,打造了“河长办+法官工作站”“国家大熊猫公园成都片区法官工作站”等多个工作品牌,初步形成新时代生态保护司法供给新模式。获评年成都法院首届“十大司法改革案例”,张某、汪某林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斌
与沱江流域的其他6个中级法院共同签订《沱江流域七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流域内专家库,推行专家证人出庭制度,从全省高校、专家中聘请19人组成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设立流域内环境资源专业法官会议,精选26名法官作为流域内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共同为疑难案件“把脉”。起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量刑规范化意见,积极推动流域内环资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
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代表发言
岷江流域司法协作黄龙论坛
阿坝州汶川法院刘丛虎分享论文《涉灾案件4W识别法基于逻辑哲学与离散数学之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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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孙懋分享论文《岷江流域翠屏区段非法采砂犯罪现状报告及对策分析》
陈自强副教授点评论文并作四川省环保进机关、进高校、进国企活动宣讲
松潘县人民法院专题片
阿坝中院四圈四同宣传片
原标题:《同护一江水共担一份责
岷江流域“8+2”环境司法协作第二次会议在阿坝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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