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岷江流域眉山段开展禁渔执法行动乐

摧毁非法网具。

3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渔期,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作业。昨(9)日,东坡区农业农村局、东坡区公安分局联合富牛镇政府、富牛镇派出所,在我市岷江流域开展了禁渔执法行动。

“今天的任务是查处非法捕捞行为,清理违规设置的渔具,目的区域岷江流域眉山段。”上午9点,20名执法人员集结码头,整装待发。随着一声令下,两艘执法船划破水面。刚驶出不远,执法人员就在岸边不远的树荫下发现了一处违法网具,只见一个十余平方米的深绿色鱼网,四角被蓝色浮筒固定,隐蔽在树枝下方。“这种是临时网箱,偷捕盗捕者用它来做窝点。”几个执法人员将网箱割开,里面有花鲢、草鱼、鲫鱼、鲤鱼等多种河鱼,大大小小上百斤。

就在这个网箱旁边十几米远的地方,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个异常的矿泉水瓶,瓶身缠着细绳,一半在水里,一半浮在水面,打捞起绳子,下面是一个超长的细网套,俗称“地笼”。“鱼儿进了‘地笼’,有进无出,大小通吃。”现场渔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地笼”隐蔽性强,操作简单,是违法捕鱼者常用的工具。大约半个小时时间,在岷江流域沿岸区域,执法人员连续发现并摧毁多个“地笼”和网箱。

“这段时间群众对非法捕鱼行为的举报较多,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方法或使用‘地笼’网、罾网及网目尺寸小于规定标准的刺网、单层网等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行为尤其恶劣,整片水域的渔业资源都会受到严重毒害,对生态坏境的破坏相当大。”该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渔政执法力度空前,截至目前,已查处非法捕捞行为12起,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起,捣毁“地笼”多副、刺网80多副,收缴渔船5艘、电鱼工具8套。

禁渔期,让鱼儿休养生息,是对岷江生态负责,对我们自己负责,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渔政执法人员特别提醒,禁渔期电鱼将受到法律严惩,千万别为了“口福”以身试法。

据介绍,今年禁渔期以来,我市东坡区渔政执法人员共查获在天然水域电鱼案8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8起案件当事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眉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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