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水日,带你潜入污水处理厂
人类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历经千百年润泽,水资源日渐匮乏。地球上可用淡水量仅占总水量的1%,全球17亿人喝不上清洁水,将近80%人口受到水荒的威胁。我国一直是水资源匮乏的国家,主要体现在资源性和水质性缺水,可用水量不足、水污染严重。
年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暨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开启,国家水利部根据我国水资源现状提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的活动主题,倡导全民节水惜水。今天,小编将带你走进水的“隐秘的角落”,看见不一样的水世界。
城市水循环系统
如果把城镇比作人体,遍布城镇的供排水设施和给排水管网便构成了城镇血液循环系统,为我们生产生活提供充足的养分,再将新陈代谢的产物排出。排出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有机物、病菌、重金属、盐等),如不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将对自然水体、土壤、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从而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因此,这就要讲到循环系统中必不可少的“解毒器官”——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经常将污水处理厂与“脏、乱、臭”这些词联系在一起,好比垃圾场般“藏污纳垢”,致使人们对这个“隐秘的角落”避之不及。
对此,小编要说,随着近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也成为了绿色发展的基础保障,逐渐融入到了生态城市建设中。下面请跟随小编的镜头和文字,领略环保科技与现代城市融合的另类之美。
水的隐秘角落
美富特在市政污水应急处理/提标改造/增量扩容、市政再生水利用、村镇分散式污水处理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先后荣获“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四川省环保厅先进推广技术”等荣誉称号。
这是美富特位于成都的众多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中的一个。
溢流堰正如城镇的水循环系统,污水处理厂也有一套完整的循环系统,这些方形、圆柱形的主体建筑就是系统的核心“器官”,污水依次进入各个“器官”,在物理、化学、生物的不同作用下,污水中肉眼可见以及不可见的各种污染物得以去除。
主要构筑物这个圆柱形池体内部主要进行的是生化反应,池内生活着数以万计的各类微生物,微生物将废水中的各类有机污染物、氨氮等作为生长所需的食物,通过新陈代谢将其分解成水、二氧化碳和氮气等。
这些呈泥状的物质是微生物群体以及它们所依附的有机物质和无机物质,我们称之为“活性污泥”,就是它们使原本浑浊的污水变得清澈。你是否觉得光从外观看来就觉得它们很脏很臭?其实不然,小编在拍摄这组画面时就在现场,没有一丝臭味,如果真要说有什么味道,那就是雨后泥土的气息。污泥在完成使命之后,可制成营养丰富的有机肥,用作农业生产。
活性污泥各处理单元运行均有实时在线数据监控,同时现场管理人员会定期对各构筑物进行检测维护,为安全出水严把每一道关。
严把安全出水关进水出水随着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污水处理的技术也在不断革新,美富特以科研为第一生产力,始终走在环保技术革新的前沿。最新开发出的专用于市政污水处理的提质降耗技术(MSBBR、DMBR),集标准化、模块化、智慧化三大特性,可在60天内快速实现十万吨级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同时可高效低耗实现市政污水的达标排放,出水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地表水类Ⅳ类,已满足水资源再利用标准。
该污水厂出水直接用于现场景观绿化用水资源有限创新无限
我国拥有全球21%的人口,可用淡水量却只占全球的7%,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化利用是必由之路。
除对现有淡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外,开发利用海水资源,对生产生活排放的废水处理再利用是现阶段技术创新的两个主要方向。
生活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
生活污水处理达《城镇综合水环境排放标准》一级A标甚至更高,可直接用作景观水(园林、城市喷泉等)、厕所冲洗水、农田灌溉、道路保洁、洗车用水、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生活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从能耗和再生成本上都远远低于海水淡化。
农田灌溉工业废水零排资源化利用…
对于工业生产废水,可处理达行业中水回用标准,回用到生产过程中,极大减少生产对新水的取水量,从而实现水的再生集约利用。现有的回用技术一般采用“膜+蒸发”,通过膜将废水中盐分、有机污染物等与水分离,盐分及污染物进入膜的浓缩液中,浓缩液通过蒸发再行处理,分离出的水可回用。但现有膜技术分离浓缩倍数低,需要蒸发的浓缩液量大,能耗高,投资成本高,同时对废水中盐分及重金属等物质未能有效资源化。对此美富特以降本增效的特种膜技术为基础,开发出了工业废水零排资源化利用解决方案,可实现废水零排放中水回用、分盐资源化,废水中重金属的分离回收资源化,实现了工业废水多维度的再生资源化。
资源有限,创新无限。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是我们将一直坚持并持续努力的目标,是为地球及人类减负,是为建设美丽家园奠定坚实基础。
希望小编这次的分享能为你带来不一样的水世界,下次,将带你走进工业污水处理厂的“隐秘的角落”,见证高难度废水处理的“膜”法世界。
#世界水日#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z/3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