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刑事案件中

封面新闻记者宋潇

5月31日上午,成都中院发布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年,成都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件,同比上涨约30%,审结件,结案率达96.36%。其中,成都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郝廷婷介绍,刑事案件中污染环境罪大幅下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占比最多,体现出对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增强。

三个特点: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占比最多

一是案件分布不均,呈现圈层特征。刑事案件的分布呈现较为明显的自然资源地域性特征,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成都天府新区和武侯区,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高新区。

二是类型相对固定,体现环资特色。刑事案件中污染环境罪大幅下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占比最多,体现出对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增强。民事案件中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等资源类纠纷大幅上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案件中涉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等行政处罚案件占比超过一半。

三是公益诉讼增多,体现恢复性司法。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9件,同比增加11.54%,审判中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基本实现了“一案一修复”。

七大工作重心:

设立“纽扣法庭”和“绿色金融法庭”

据了解,年,成都法院有七大工作重心。

一是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打造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探索构建“环境要素+环境行为”的专门化案件识别机制,指导全市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恢复性、协同性、预防性“一化三性”改革。

三是共建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9家协作机制,打造功能差异化、运行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的“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

四是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筹备在高新法院挂牌设立绿色金融人民法庭,共建绿色金融研究与司法实践(成都高新)基地,推动建立“林长办+法院”工作机制建设。五是实质化运行岷江、沱江流域框架协议,建立沱江流域(广金高段)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积极参与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推进“河长制+法院”机制建设。六是积极参与耕地保护专项整治,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犯罪行为,妥善审理因土地经营权人未尽耕地保护责任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七是打造环境审判典型案例,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进行多元化宣传方式,为水生态修复教育成都基地揭牌,建立天府生态环境保护成都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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