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岷江流域生态环境四川8个市州法院两
岷江流域的重要支流—青衣江流经雅安城区。
封面新闻记者李智
岷江流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岷江流域生态环境关系到整个长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6月5日,四川阿坝、甘孜、凉山、雅安、成都、眉山、乐山、宜宾8个市州中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2家科研单位,在四川雅安联合签订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据了解,8市州中院+2科研单位联合协作,共同化解生态安全保障中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之间的矛盾,共同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为岷江及其流域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了解,本次建立8+2司法协作机制,树立生态环境资源一体保护意识;合作共建、协同发展意识,改变以行政区划分割自然形成的流域生态系统模式。
按照信息共享、互动通畅的标准和要求,实现各协作单位贯穿立案、鉴定、审判、执行、修复等各个环节的资源、信息、技术、人员共享,促进环境司法和生态环境保护、修护水平的共同提升。
其次,探索建立跨流域案件移送审理机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或后果跨越行政区划,并案处理更加有利于案件审理、执行、修复的,各协作法院应联系协商,确定由同一个法院集中审理,实现区域一体化保护,促进生态环境及时修复。
而对于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中的生态环境修复、禁止令、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执行事项,各协作法院可以书面委托被执行人所在地或生态环境受损地的同级法院执行。
对于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与修复协作,则依托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在环境民事、刑事、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中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第三方治理新模式,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环境修复技术单位,修复生态环境。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h/7248.html